第二章 案发现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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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火案的地点位于七里沟村的一处私人露天仓库的旱厕,这里已经是七里沟村的外围,附近还有不少这样的小仓库。说是仓库,其实就是用金属栅栏围起来的露天可用的垃圾堆放点。从垃圾填埋场淘回来的垃圾在这里分类打包出售。这个仓库面积并不大,一角有座简易房,应该是办公地点。
  此刻,这个仓库里到处都是工作人员,现场已经被封锁,外面围着很多附近的村民,他们大部分都是来看热闹的。江之永他们出示了工作证后,外围执勤的警察将他们放了进去。张昭看到有附近派出所的同志,也有万柏林区分局刑侦队的同志,还有三个人穿着便装一脸愁云。
  颜素就和他们站在一起,但张昭看着他们很陌生。除了颜素,张昭发现秦儒也在。这可能是一起恶性案件,从分局到市局的人都被惊动了。
  张昭推测,那几个穿着便装的人十有八九也是公安系统的,只是不知道隶属于哪个部门。颜素看到张昭,便冲着他招手,张昭和江之永赶忙都跟了过去。这个时候,张昭看到省公安厅的陆广从旱厕里出来。他意识到,这个案子不是恶性案件那么简单了。
  会合之后,秦儒开始介绍人员情况。这些穿着便装的人是y省公安厅“7·18”特大拐卖妇女儿童专案组的同志,带头的是他们的副组长陈建勋。而在旱厕里被烧死的那个人名叫刘辉,是他们y省专案组要抓捕的嫌疑人之一。y省专案组为了找到刘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结果,没想到刘辉找到了,却成了一具尸体。其中有三个刘辉经手的拐卖儿童下落不明,如今线索中断,所以他们才会如此惆怅。
  简单讨论后,张昭进入了案发现场。这个旱厕是露天的,面积很狭小,大约只有不到五平方米,十分简陋。墙体高度两米左右,用青砖砌成。嫌疑人刘辉倒在旱厕东北角,他上半身的衣物已经被焚毁,裸露的皮肤也大部分碳化。
  张昭进去的时候,旱厕里已经有三四个同事正在勘查现场,张昭加入其中。刘辉双目紧闭,身体略蜷起,双手握拳呈拳击姿势,这是因为高温使骨骼肌凝固收缩,由于屈肌强于伸肌,所以导致躯体呈现拳击状姿势。不过,生前烧死和死后焚尸都会呈现这种状态,所以不能判断其死因。
  目测刘辉全身烧伤面积达到百分之四十以上,上半身烧伤较为严重。一般来说,二度烧伤达到百分之五十、三度烧伤达到百分之三十五都可以致死,刘辉这样的重度烧伤不排除被烧死的可能性。
  他的上半身有清晰的皮肤裂创,这是因为高温使皮肤收缩,与皮下组织形成的绽裂,多呈现直线和弧线,表浅、走向和皮肤纹理一致。通过他未烧伤区域的生活反应初步能够判断可能是烧伤致死。张昭缓缓地起身,观察了一眼四周墙壁。四周的墙壁上有烟熏火燎的痕迹,说明火势燃烧得十分炽烈,刘辉应该是被一种易燃物品烧死。
  这个时候,张昭略微皱起了眉头。
  被活活烧死是一种十分残忍的死亡方式。中毒、休克、窒息,每一个因素都能让人生不如死。高温引起呼吸道热反应综合征,呼吸道黏膜充血、水肿、坏死、脱落和分泌物增加引起的支气管痉挛,加之燃烧不充分的烟灰和炭末会堵塞呼吸道,很容易窒息死亡。况且刘辉经历的这场大火十分炽烈,火焰在助燃剂的帮助下,估计还没等他窒息,就已经出现烧伤性休克。
  超过150度的温度辐射和直接接触都会使皮肤和毛发发生碳化,人体皮肤丰富的神经末梢会把这种痛苦直接传递到人的大脑,在火灾中烧伤性休克是常见的死亡原因。一般这种痛苦正常人无法忍受,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剧烈挣扎和自救。这是个露天旱厕,也没有安装房门,刘辉虽然有挣扎痕迹,但是却没有站起来跑到外面自救,而是选择了一直在地上打滚,这有些不符合常理。
  张昭疑惑,凶手作案的时候刘辉为什么没有反抗?在这样狭小的空间内,就算是凶手躲避,挣扎的刘辉也能让凶手卷入火焰。这说明刘辉到了这里的时候意识极有可能是不清醒的。
  可惜的是从昨天晚上到今天上午九点一直在下雨,报案人进来的时候不懂得保护现场,现场被人踩得十分凌乱,具体情况不好判断。但没有发现剧烈搏斗过的迹象。
  刘辉的上半身烧伤得十分严重,尤其是头部。张昭判断凶手应该是将助燃剂浇透了他上半身,然后点燃了他的头发。这是巧合还是纵火者有意为之?如果是故意的,说明凶手有意识地想掩盖死者的身份,刘辉的头部已经完全碳化,根本看不出来之前的样子。可如果想掩盖刘辉的身份,他为何又不等尸体彻底地燃烧干净,将骨头扔进旱厕毁尸灭迹,那样岂不是更加稳妥?
  张昭知道,必须进行尸体检验,才能确定刘辉死亡的真正原因。
  同事们拿来尸袋,准备将刘辉的尸体装车,张昭赶忙上来帮忙。将刘辉的尸体装车之后,张昭跟车离开。他现在的首要任务是确定刘辉的死亡原因,给侦破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据。
  上车之后,张昭看了一眼手表,现在已经是下午五点零六分。张昭望向了窗外,知道今天晚上又是一个无眠的夜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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