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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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脑上有自动相片传输提示,罗韧过去坐下,点击载入拼接。
  每天,几乎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位置、同样的灯光效果下,拍摄同样的一张照片。
  现在,一共六张,一字排开。
  人眼可辨的差异毕竟有限,但是经由数码记录,这样并列着比对之后,有些细小的差别就变的分明了。
  不管是凶简还是环绕一匝的那只凤凰,颜色都在消褪。
  一万三说的没错,这事,还没完。
  ***
  一万三也没睡着。
  他在上铺坐着,就觉得心里烦,但烦什么,自己也说不清。
  曹严华在下铺数钱。
  “三百,三百二,三百四,三百四十五……”
  然后就是钢镚的声音。
  一万三抓着上铺拦边,探头下去看他。
  曹严华一点也没察觉,一张张钞票撸的平平,钢镚按大小,码的齐整。
  “曹胖胖,数来数去,就这几张,数绝望了吧?”
  曹严华奇道:“我为什么要绝望?我希望多的很呢。”
  他掰手指头,一项项列出佐证。
  ——“我打两份工,聚贤楼一份,酒吧一份,过两天就发工资了。”
  ——“吃住都在酒吧,张叔不收我钱,省了好些开销。”
  ——“我跟我妹妹小师父学武,前途一片光明……”
  ——“红砂妹妹在帮我卖珍珠,就算只分五分之一,也是不少的钱呢……”
  ——“钱拿来投资郑伯的饭馆,我就是一个小股东了!”
  他把摊开的钱收拢起来,嘴里念念有词:“我为什么绝望,一天比一天好,比以前当贼的时候好,以前虽然钱来的快,但是心里慌,看见警察就想跑……”
  一万三叹了一口气,躺回床上,拉上被子。
  上下铺吱呀吱呀响,曹严华抓着拦边站起来了,露出一个圆溜溜的脑袋。
  “三三兄,我要说你两句。”
  一万三斜他:“说什么?”
  曹严华说:“你这个人,就是太作。没有作的命,偏有作的病。”
  md,“作”这个字儿,是用来形容男人的吗?
  一万三怒了,抽起脑袋下头的枕头想去砸曹严华,哪知曹严华眼疾手快的,老早蹦下去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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