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邻居有点怪 第2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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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哦。
  哦?
  简漫凝神看着这个字, 仍然不确定他是同意还是拒绝的意思。
  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又把曾清芳儿子独自在京市念大学,跟父母长期分隔两地的情况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
  漫漫惹人爱:孩子就这点小小要求,木行老师帮帮忙吧。合十:/可怜:/
  聊天框顶上闪了两下“对方正在输入”。
  但大约五分钟后,简漫才收到他的回复。
  l:要签哪本?
  *
  林衍收到回复, 从书架里拆封了一本新书。
  以前秦博远寄来的那些样书总算是有用武之地。
  他向来是懒得做签名这种事,在他看来, 他只是个写书的人, 贩卖的是文字组合成的故事, 没必要在作品上留下烙印一般的作者本人痕迹。
  也许是担心简漫紧追不放, 才答应了她这项本身不算麻烦的要求。
  十六岁生日。
  林衍已经不记得他十六岁生日时收到的是什么礼物。
  或者说,自他母亲去世之后, 直到跟林季华彻底断绝关系,他对那些年自己生日的印象都不太深。
  左不过是林季华随手让助理买的他压根不需要的东西。
  而每年他生日, 林季华都要以此为借口, 叫上他名利场上的一众朋友,风风光光地大办宴席。
  其实本意根本不是替他庆祝,而是在外人面前立他的慈父人设, 顺便笼络各方关系。
  生日宴上,相比寿星主角,他更像是个提线木偶。
  被林季华教着逢场作戏,跟宴席上的各种宾客说漂亮话。
  林衍迅速写完‘生日快乐’的祝福语,紧接着按照她发来的内容写后一句——‘祝你成为闪闪发光的大人’。
  大概是最近高强度写作的缘故,他情绪较之平时好像更敏感。
  写到这句,他嘴唇一抿,有些后悔答应她这个要求。
  他根本不配写这样的祝福语。
  隔壁那女生自己写反而很合适。
  不论什么时候,她都神采奕奕、饱含热情的,像是有消耗不完的活力。
  哦。
  除了被他拒绝的那次。
  不过这一茬在她那里好像也已经完全揭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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