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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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应届生啊,200x年到200x这一年你在干什么?”
  “……我坐过一年牢。”
  “因为什么?”面试官有些意外。
  明鸾本自信大方的笑容显得有些勉强,“因遭受侵犯致对方重伤一级。”
  “所以你现在是……?”
  “还在两年的缓刑期,不用实际服刑,能正常上班,但需要定期去派出所汇报,也不能擅自离开没有批准的活动范围。”
  两个面试官互相交换眼神,其中一个看向角落负责筛选简历的hr,神情带着不满,好似在说:你怎么招一个有案底的进来?
  明鸾不瞎,果然是这个结果,微叹口气。
  最终面试官微笑道:“不好意思,你的履历很漂亮,但你不符合我们的用人标准。”
  “好的,”明鸾挤出一个笑容,起身离开。
  走出公司大厦时外面下起微雨,明鸾抻了抻廉价西服上的褶皱,他没带伞,抬头看向夹在高耸钢筋森林中不断下落的雨丝,在思考是冒雨跑出去还是等雨停?
  他向前台姑娘借来一张废弃报纸,包住打印好的几张简历捂在西服里,冒雨跑到附近的公交站台。
  九月的天,已经有些冷了,好在头顶有站台遮挡,还有一点雨丝斜斜飘进站台,明鸾搓着手往里躲,他朝掌心呵了一口暖气。
  当年的事已过去很久了,但判决结果依旧印在他脑海中,即便顶着g大毕业生的头衔,找工作对他来说难如登天。
  他也是那时才知道,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独立罪名,是根据造成的实际伤害定罪,常见罪名有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等。
  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若侵害已停止(如施暴者已失去行动能力)仍继续攻击,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司法机关认定明鸾是因极度恐惧误判侵害在持续进行,属于误伤,是过失致人重伤。
  而□□未遂属于严重暴力犯罪,致瞎是重伤一级,受害人过错极大,最终判处防卫者——也就是明鸾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减轻处罚。
  因防卫过当造成的损害,明鸾应承担适当民事责任,判决防卫者赔偿医疗费的50%。
  但即便是这50%,对他来说也是一笔天文数字。
  雨势渐渐大了,从站台到家那几步路,肩膀被淋湿一部分,明鸾匆匆回到出租屋换衣服,是一件黄色的外卖骑手服。
  戴上头盔,套好雨衣,骑上小电驴,安在支架上的手机后台在不断震动提醒接单,下雨天就总是爆单,人们都不喜欢出门吃饭,只有这些骑手去冲锋陷阵,事实上明鸾挺喜欢下雨的,因为单价高。
  看着滴落在屏幕上的雨水,心里想着要买一个手机防水袋了,用塑料袋裹着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不然雨水总是触屏,进水了手机还会坏。
  *
  从深眠昏迷中醒来的一个夜晚,郑佩屿发现自己被强制禁锢在另一家疗养院,与此同时母亲察觉明鸾是造成他发病的原因。
  为了儿子好,借着明鸾拉黑的前因郑母顺势切断了他和beta联系的所有可能,包括郑书瑶这条线,他也失去了掌握明鸾所有事情的可能。
  他在深夜默默流泪,难过、孤单、也脆弱过。
  在距离明鸾几千公里的远方,无时无刻不在思念对方,怀念两人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他想明鸾就像一只向往自由的鸟雀,堂而皇之闯入他的世界,被爱情困住翅膀后每个夜晚都在窗前啼血呼唤着自由的降临。
  明明两人彼此深爱着,他不明白相爱为何明鸾能将我不爱你宣之于口,但歇斯底里的爱也痛苦,只好不再相爱、也不再互相折磨。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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