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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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只毛茸茸分别趴在阮汉霖的腿边,饭团呼噜呼噜的声音很催眠,他难得不靠止痛药就能安心入睡。
  待到他再睁眼,已经是周五的上午九点。
  这次他昏睡十六个小时。
  一想到明天阮与书就要来接饭团,阮汉霖强打起精神驱车带着俩小家伙到宠物医院洗澡。
  其实以前都是他自己在家给它们洗,后来身体越来越差,他也就不为难自己了。
  阮汉霖自己都没想到今天他的精神头儿格外的好,从宠物医院出来他就直奔商场,挑选几件新衣服。
  自打不去远洋集团上班,他就没有再添置过新衣服,以前的衣服根本穿不完。
  可见阮与书不一样,他选来选去最后挑中一件深v浅粉色毛衣,他总觉得这颜色不合适。可架不住sales赞不绝口,他被怂恿着进到试衣间。
  镜子里的男人难得脸上多些血色,白皙的皮肤很适合这种颜色,但阮汉霖总觉得自己像老黄瓜刷绿漆。
  “这颜色会不会太浅了?”
  sales眼中闪过不可置信,要知道阮先生以前买衣服从来不会询问他们的意见或者建议,今天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当然不会,衣服是为人服务但有时候也会挑人。但这件就是为您量身定做,无论从材质还是版型都衬得您很……”
  她想说年轻,可阮先生会不会觉得她在内涵他老?
  她想说有气质,但阮先生会不会觉得本店以前购买的衣服,凸显不出他的气质?
  就在她迟疑的两三秒钟,阮汉霖淡淡开口“那就这件吧。”
  “还有……我那边挑的几件大衣和休闲裤也都包起来。”
  显然,那几件衣服与阮汉霖的年纪和气质完全不符,想来是买给其他人的。
  回到家阮汉霖对着镜子摆弄半天,还是觉得粉色毛衣太花哨。
  “好看吗?”
  “我是不是应该染染头发?可是今天太晚了……我也有点儿累。”
  “我也给你买了很多衣服,希望你能喜欢。”
  这一晚阮汉霖休息得不错,他决定亲自开车去接小崽子。
  甚至提前一个小时就抵达机场,但等待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觉得是值得的。就像周围人群的每一次踮脚眺望,都是对远归游子的思念。
  “阿书!这里!”
  阮与书白色内搭配着外面卡其色的皮衣,显得他既沉稳又有活力。
  “我不是说不用来接我,我自己回去就行。”
  “那怎么行?向野……没跟你一起回来?”
  阮与书就知道他肯定会问,他早就准备好应对之策,“他上周加班三四天,周末还是让他好好休息。”
  “对对!得好好休息。”
  嘴上这么说,阮汉霖心里还有几分庆幸。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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