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2 / 3)
绍明知道她爱,不然她为什么回来,有可能只是为了那个自己,但多少是有点爱的,不肖陈荷说,她能感受到,这样一想现代的自己也倒霉,陈荷话间已是站得离她极近,她闻到了陈荷身上传来的泥土味,还有骡子马的动物味,可是更深一层,她闻到了花香,陈荷这样是没有香味的,陈荷的味道也不是绮梦栀子,陈荷身上甚至沾了哥哥的血腥,陈荷的气味是幻觉,但还是有花香,陈荷本身就是诱惑,这种味道是陈荷对她的吸引,于是她转过身,揽着陈荷的脖子吸了一口气,陈荷就势抱着她的腰身,绍明喜欢这种感觉,她无不遗憾地说:“你还不如为了财富权势和我在一起。”她从腰间取出揉皱的羊皮纸给陈荷看,“王室孤立无援,你还是回去吧,现代的我也爱你,我看她还不错。”
陈抱着她,那种甜美的声音从她嘴里发出来,是蛮横的撒娇:“那不行,你又要在现代找我了。”
“净会说假话。”绍明的腿不好,因此对坏腿一看便知,她抱着陈荷坐在她身边,垫子只够一个人坐,陈荷的半个身体都紧紧挨着她,绍明说:“你不该引诱我。”
“我没有。”
“我离开蒲甘会死。”
“你哥哥都告诉我了,你能去斯里兰卡。”
水声虫鸣悠悠传来,是爱情的歌,与此同时,雨季的仲夏夜,恶魔也降临在这片丛林。
雨是恶魔来临的前兆,金石相撞的马蹄声是恶魔的咆哮,断草为恶魔让路,那只恶魔骑在马背上,他穿着耀眼的兵甲,有一只蓝色,一只黑色的异样眼睛,周围都是他的骑兵,绍明的人尽数倒下。
“阿财?”
陈荷几乎没有认出他,他的长相简直要和蒲甘人一样了,更黑,五官更深刻,他的现代基因让他比蒲甘人高,如此坐在马上,是威风凛凛的姿态。
阿财没看她,他看见了苏觉的头,国王的头被妥善安置在丝绒垫上,他拿起头颅辨认伤口,很佩服地说道:“我说是谁,原来是你。”他跨下马,金属靴头在草地上发出沙沙的摩擦音响,他走到陈荷面前,目光看着她手上干凝的血迹:“跟着我混吧,封你个总督当。”
“你替他谋篡王位还不够!”绍明挡在陈荷身前:“离她远点。”
陈荷听出他不是来帮绍明的,王室衰微,他手握兵权,倒也正常。
阿财乐了,老主顾对他不错,此地会说汉话的人不多,他乐得与绍明闲聊,他抽出刀具,在树干上比划几下:“我离她近点也没事,毕竟我是来杀你的。”
“你这个陈荷真不错,爱你,做事还利落,你不如直接找她来,”他把尖刀刺进树干,树皮簌簌地掉下来,他恶劣道:“找了我,后悔吧。”
绍明冷眼看他耀武扬威,如同看一只穿衣服的狗:“脏活当然是你来做。”
“我比你低一等。”阿财对陈荷说。
他要杀人,陈荷说:“你是大将军,你最高等。”
“别往后摸了,”阿财拔出枪指着陈荷:“我到底是干这行的。”
“你是大将军,你早就不是干这行的了。”
《琉璃宫史》记载了掸人三兄弟的篡位,陈荷无意与他辩论,他站在历史潮头,绍明和蒲甘都是史书上的过去式了,她只想让她活,陈荷从腰后拔出枪扔在地上:“绍明要去斯里兰卡了,放过她吧。”
“竟然不叫我放了你?这在中国叫什么?”对陈荷的深情,阿财有些惊讶,“鸳鸯?”
“我随时能走。”
陈荷站到阿财身前,目光顶着他的目光,她拿出碎裂的绿宝石:“你要回现代吗。”
阿财笑了,他一直在笑,春风得意,“烂成这样的宝石,我有一箱子。”接着是一声枪上膛的声音,“还是你一个人走吧。”
他要杀绍明,这是历史,如果他此时杀了绍明,我来找过绍明了,至少她的转世不会怨念深重,绍明只比预期早死一天,枪杀,几乎没有痛苦,不是差结局。
“放了她吧。”
“陈荷别求她!”绍明看陈荷的腰一点点弯下去,她们穷途末路了,可她看不得陈荷这样,对着一个猪狗不如的人祈求,她伸手一拽,想抱住陈荷,谁想只是一碰,陈荷就倒在了地上,她耗尽了力气,她抓住地上的野草,泥水渗进她的指甲,绍明跪在地上抱着她,把她挡离阿财的视线,她的白纱布将掉不掉地挂在脸上,那颗坏掉的眼球露出来,上眼皮下垂,下眼睑略有些萎缩,“你要杀我尽管杀吧,快一点。”
她怕陈荷做傻事。
“你别”,“不要”,“爱你”,“走”。 ↑返回顶部↑
陈抱着她,那种甜美的声音从她嘴里发出来,是蛮横的撒娇:“那不行,你又要在现代找我了。”
“净会说假话。”绍明的腿不好,因此对坏腿一看便知,她抱着陈荷坐在她身边,垫子只够一个人坐,陈荷的半个身体都紧紧挨着她,绍明说:“你不该引诱我。”
“我没有。”
“我离开蒲甘会死。”
“你哥哥都告诉我了,你能去斯里兰卡。”
水声虫鸣悠悠传来,是爱情的歌,与此同时,雨季的仲夏夜,恶魔也降临在这片丛林。
雨是恶魔来临的前兆,金石相撞的马蹄声是恶魔的咆哮,断草为恶魔让路,那只恶魔骑在马背上,他穿着耀眼的兵甲,有一只蓝色,一只黑色的异样眼睛,周围都是他的骑兵,绍明的人尽数倒下。
“阿财?”
陈荷几乎没有认出他,他的长相简直要和蒲甘人一样了,更黑,五官更深刻,他的现代基因让他比蒲甘人高,如此坐在马上,是威风凛凛的姿态。
阿财没看她,他看见了苏觉的头,国王的头被妥善安置在丝绒垫上,他拿起头颅辨认伤口,很佩服地说道:“我说是谁,原来是你。”他跨下马,金属靴头在草地上发出沙沙的摩擦音响,他走到陈荷面前,目光看着她手上干凝的血迹:“跟着我混吧,封你个总督当。”
“你替他谋篡王位还不够!”绍明挡在陈荷身前:“离她远点。”
陈荷听出他不是来帮绍明的,王室衰微,他手握兵权,倒也正常。
阿财乐了,老主顾对他不错,此地会说汉话的人不多,他乐得与绍明闲聊,他抽出刀具,在树干上比划几下:“我离她近点也没事,毕竟我是来杀你的。”
“你这个陈荷真不错,爱你,做事还利落,你不如直接找她来,”他把尖刀刺进树干,树皮簌簌地掉下来,他恶劣道:“找了我,后悔吧。”
绍明冷眼看他耀武扬威,如同看一只穿衣服的狗:“脏活当然是你来做。”
“我比你低一等。”阿财对陈荷说。
他要杀人,陈荷说:“你是大将军,你最高等。”
“别往后摸了,”阿财拔出枪指着陈荷:“我到底是干这行的。”
“你是大将军,你早就不是干这行的了。”
《琉璃宫史》记载了掸人三兄弟的篡位,陈荷无意与他辩论,他站在历史潮头,绍明和蒲甘都是史书上的过去式了,她只想让她活,陈荷从腰后拔出枪扔在地上:“绍明要去斯里兰卡了,放过她吧。”
“竟然不叫我放了你?这在中国叫什么?”对陈荷的深情,阿财有些惊讶,“鸳鸯?”
“我随时能走。”
陈荷站到阿财身前,目光顶着他的目光,她拿出碎裂的绿宝石:“你要回现代吗。”
阿财笑了,他一直在笑,春风得意,“烂成这样的宝石,我有一箱子。”接着是一声枪上膛的声音,“还是你一个人走吧。”
他要杀绍明,这是历史,如果他此时杀了绍明,我来找过绍明了,至少她的转世不会怨念深重,绍明只比预期早死一天,枪杀,几乎没有痛苦,不是差结局。
“放了她吧。”
“陈荷别求她!”绍明看陈荷的腰一点点弯下去,她们穷途末路了,可她看不得陈荷这样,对着一个猪狗不如的人祈求,她伸手一拽,想抱住陈荷,谁想只是一碰,陈荷就倒在了地上,她耗尽了力气,她抓住地上的野草,泥水渗进她的指甲,绍明跪在地上抱着她,把她挡离阿财的视线,她的白纱布将掉不掉地挂在脸上,那颗坏掉的眼球露出来,上眼皮下垂,下眼睑略有些萎缩,“你要杀我尽管杀吧,快一点。”
她怕陈荷做傻事。
“你别”,“不要”,“爱你”,“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