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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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着这个原则,她追了季南浔八年。
  大一的某个冬天,她穿着毛茸茸的外套,顶着两只兔耳朵,蹦跶进他的视线。
  季南浔压低了帽檐,转身避了避。
  朋友打趣道:“这妹子好可爱啊……看起来年纪也不大,你该不会在人家未成年的时候——”
  季南浔轻咳了两声,望着远处越来越小的白点,弯了弯唇,道:
  “我哪里敢?她,邻家的淘气妹妹而已,乖张又难缠。”
  ——
  后来,她搂着他的脖颈,软倒在季南浔怀里的时候,他推翻了过去的全部说辞。
  “听说,你觉得我乖张又难缠?是个实打实的绿茶心机女?”
  季南浔:“宝宝,我喜欢你身上的叛逆、独特,还有黏人,尤其喜欢你对我撒娇。”
  #他喜欢她,自是喜欢她的全部。
  #少时欠下一颗糖,利息则是一辈子。
  第2章 吃糖,就不疼了。
  不出所料,林霰的左腿骨折了。幸好没有严重到需要做手术的地步,但她还是需要绑石膏,留院观察一段时间。
  这就意味着她留院的这段时间不可避免地要和许砚碰面。
  他从三中的理科学神成了如今省医的骨科主治医师,倒让她有些意外。
  都说劝人学医天打雷劈,以许砚的成绩,理科的专业应该说任他撷取,他却偏偏选了这条“天打雷劈”的路。
  林霰一敲脑袋,猛地醒过神来,喃喃道:“林霰,你是腿折了不是脑子折了,还没吃就撑了,还有心思管他学什么。”
  林霰在护士的帮助下小心翼翼地换好了病号服,慢慢地躺到了病床上。
  暖黄色的灯光笼罩起一个巨大的光晕,将她包裹在其中,她总觉得目前发生的这一切是在梦里才会有的巧合,但左腿上撕裂般的疼痛又让她无比得清醒。
  她和许砚有八年没见了。
  八年的时间,足够改变一个人的习惯。
  就像曾经幻想着当作家的她,最后竟然稀里糊涂地进了娱乐圈,成了明星。
  他早就应该是她高中时光里再普通不过的一个过客而已,她到底在拧巴些什么。
  她到底有什么耿耿于怀的,无非就是她从前暗恋过许砚,而他不喜欢她而已。
  表白未成的暗恋对象多年后成了她的主治医师,无论怎么想,都是一件抓马的事情。
  只是她没想到,许砚竟然还记得她。
  但她很快就想通了。
  不管是谁做了她做过的事,都是会社会性死亡,并且被人反复鞭尸的。
  还未等她醒过神来,病房的门突然被推开,许砚走了进来:“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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