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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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宴感觉被骂了,对牧起特别理解,“我觉得挺好的,他手艺肯定很好吧?这店一看就不愁客人。”
  “你怎么知道?”周明知含笑,“不过确实不缺客人。”
  以往周明知还在a市时,两人通话不多,但牧起每回打电话来都会抱怨客人太多了,还有人专门写了计划书给他阐述白天也开门的好处,直把牧起吓得第二天就闭门谢客了一天。
  祝宴听了啧啧称奇,“果然爱摇滚的青年做什么都会成功的!”
  “嗯?”周明知这回是真好奇了,“这有什么说法吗?”
  祝宴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但偶尔也在著名平台听歌看乐评,看到有意思的不由自主就记了下来。
  “人家都说摇滚是一团火,而且这个店给我的感觉,唔,怎么说呢,充满了矛盾主义,像一个理想主义者被现实主义打垮后在虚无主义边缘挣扎,总之,很有个性。”
  一堆主义差点没把喝茶的周明知给呛着,祝宴要是知道牧起在装修的时候纯粹是把自己个儿喜欢的东西都掺和在一起有了现今这个小店,不知要作何感想。
  “知己啊!绝对的知己!”牧起不知什么时候来的,手里端着两盅陶罐,应该就是骨头汤了。
  将汤递给二人,牧起笑得眼睛都眯起来,心里想着以后终于有东西编了,一家好店怎么能没有点自己的核心理念,祝宴可真是个妙人。
  “快尝尝,汤要趁热喝。”
  祝宴拿起汤匙吹了吹,骨头汤的香气蔓延出来,入口是醇厚浓郁的鲜,汤色如琥珀般透亮,祝宴喝了几口后颈都微微发汗。
  竖了大拇指,祝宴毫不犹豫地夸赞,“好喝,牛!”
  牧起笑得很痞气,和他狂放的外表如出一辙,“你这小兄弟我喜欢,以后常来。后厨还有几道菜,你们慢吃。”
  说完又回后厨去了。
  刚刚有人在祝宴没好意思啃骨头,骨头里的骨髓晶莹欲滴,祝宴早就馋了,周明知像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人一走手套就递了过去。
  两人酣畅淋漓地啃了两块大骨,又陆陆续续吃了好几道菜,直把祝宴吃得肚子都鼓了,满足得不行。
  “这也太好吃了!”美食的治愈令人心神愉悦,脚都好像没那么痛了,祝宴幸福得冒泡,“真羡慕你有这么一个好朋友,要是天天这么吃这得多幸福啊。”
  周明知最喜欢看到祝宴这幅知足常乐的模样,笑意绵延,“那以后有时间就带你来吃。”
  两人吃好了牧起也坐下来聊天,周明知就提了,“他这脚一时半会好不了,我在你这订饭怎么样?”
  祝宴一愣,随即想起人家的工作时间,没道理为了自己的胃勉强别人的肝,“不用不用,这多麻烦牧老板。”
  牧起倒是没有第一时间拒绝,转而问道,“祝宴是图市人?”
  “是啊,”不等牧起问,祝宴自己就往外倒,“我和周明知是高中同学,牧老板不用不好意思拒绝,都哥们。”
  听到高中同学四个字,牧起意味深长地看了某人两眼,“高中同学啊?哟,这关系挺久远,你俩关系现在还这么好,以前一定很要好吧?”
  祝宴有些尴尬,一时语塞。
  要说关系好,以前肯定是,但自己单方面断联也是事实,倒是让他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周明知也没打算让人回答,说:“你怎么那么多问题,做个饭的事儿真墨迹。”
  牧起笑了,很爽快的答应,听着倒是没有一点勉强。
  祝宴好奇地盯着两人。
  “怎么了?”周明知以为他不舒服,“脚又疼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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