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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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娘做得够好了。
  所以他看着他娘近乎落荒而逃的背影,垂下眸子,没有追上去,只是捏着指尖娘亲衣袖的温度,像是确认,她走了有几时。
  杏雨倦春,厌倦了春时便消失,春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
  她曾抱着李肆书,在杏花掉落之时、在李肆书堪堪有意识之时,抱着他说着这句话。
  他在边境喧嚣的战场上,饿了吃着尸体,渴了喝雨水,堪堪保住一条命。
  大抵是身影过于鬼鬼祟祟,那时宁国公正值壮年,随着武安侯领兵沙场,猛然架箭,双眸一眯便射中了他的衣袖,将他挂到了树干上。
  宁国公大步向他走去,见他一双松绿色眸子,墨眉拧着,神情晦暗不清,一旁的武安侯瞧见了,蹙着眉,“小蛮子,杀了吧。”
  他脸上泥泞血污,抬眸,松绿色的双眸亮得吓人。
  “罢了。”宁国公止住武安侯的动作,“留他一命吧,眼神倔,是个习武的好苗子,和你家煜行小子一样。”
  听了他的话,武安侯停了拔剑的动作,大抵是那句——和煜行小子一样。
  煜行。
  这位口口声声要杀了他的大人的儿子吗?
  宁国公拍了拍他的头,听闻他没有父母,便开口,“往后跟着我干,小蛮子。”
  李肆书能感觉到刚刚那位武安侯似是真要杀了自己,又因为一句煜行小子敛下杀意。
  他被宁国公拍着头,久违的温度让他眼眶有些发红,口齿里因为血肉的血腥味近乎让他呕出来,胃部翻涌。
  他想,世上如此不公。
  ……他分明也想有人疼惜。
  随后的李肆书随着宁国公习武,他天赋异禀,很快在战场杀出来一条血路。
  那双松绿色的眸子昭示着他的身份——一个蛮子。
  一些被他杀了的蛮子死之前,还盯着他那双被血染了的双眸,近乎目呲欲裂,嘴里也会吐出几句蛮族的脏话。
  似是恨他,恨他分明与他们一样,却站在了另一处,拔剑相向。
  军中虽因为他的血统对他抵触颇多,李肆书前几年性子孤僻,一直受排挤。
  要不是床上被泼了水,要不是剑被刻意搓了。
  宁国公知晓了,扫过他,“和十七一个孤僻性子,多笑笑,他们自然待你好。”
  随后李肆书摩挲出来了个豪放性子,笑着露出牙尖,喝几顿酒便能打成一片,称兄道弟。
  多年下来,也便没了风言风语与对他的歧视鄙夷。
  但他依旧记得两个名字。
  煜行,十七。
  一身的战功让他被宁国公举荐成了新建立的玄麟卫指挥使,京中的贵族子弟不比边境的粗人、武人喝几顿酒便能好。
  李肆书一双绿眸子,一张混血脸,哪里都讨不得好,又到了一开始人人厌弃鄙夷的状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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