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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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扣着对方的手腕,很强势地吻了回去,本该缠绵的时刻就此变得仿如战场。
  他们想要压制对方,征服对方,战胜对方,从对方脸上逼出表情的变动和细微的声音,从对方眼中看到臣服。
  他们势均力敌。
  吻结束的时候凌予殊觉得自己好像跑了2000米,额头上都渗出了汗水,呼吸变得极重,脑子也变得一团乱。
  盛修止——或者该称呼他为盛夜了——看起来差不多,情绪更激动一些,眸子的猩红色,重得像血。
  他手腕上的手表已经震过几次了。
  他捞起凌予殊的手腕落下一吻,就那么乱七八糟地对凌予殊说:“宝贝,可以吗?”
  不知道为什么,这声音他听过太多次,但凌予殊就是觉得,盛夜的声音此刻分外地好听——像是划过皮肤的天鹅绒布料,能在皮肤上激起战栗。呼出的气体打到耳边的时候,他半边身体都是麻的;又像是藏了几十年的醇厚的酒,足够醉人,他的大脑中都染上了醉意。
  凌予殊的心乱了一刹,他说:“这里?”
  “这里。”盛夜道,“宝贝,我等不了。”他渴求地说。
  凌予殊心中一荡。
  凌予殊:“可以倒是可以,可是——”
  可是这不是我们家啊。你真的确定要在这里吗?万一等下有人敲门怎么办??
  后面的那些话都没说完,盛夜已经迫不及待地抓住了凌予殊的手腕,扯开了之前盛修止缠好的纱布,以一种虔诚的姿势,亲了上去。
  凌予殊:………………
  对不起,我还以为你说的是要脱我衣服。
  他刚刚为自己心中涌出的各种黄色废料而自我谴责,就突然觉得手腕一痛,又一次,盛夜的犬齿出现了。
  不只出现,还直接咬上。犬齿刺入皮肤的瞬间,凌予殊不受控制地颤抖了一下。
  但诡异的是,他不觉得害怕。
  明明应该害怕的场景,凌予殊心中却没有一点恐惧。
  一点都没有。
  他实则觉得安全,甚至还有一些熟悉。
  对,熟悉。
  那种熟悉感从记忆深处渗出,凌予殊的胸腔都在震颤着,他几乎肯定,这不是第一次。
  只是过去五年和盛修止相识相恋的一切都历历在目,如果他真的经历过,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对方还在从凌予殊手腕中吸食着血液,那种迫切、渴求、珍视和热望,被毫不顾忌地彰示出来,凌予殊现在相信了,他可能真的渴了几百年。
  但就是这样的时刻,那人看起来仍然是优雅的。
  凌予殊在影视作品中看过一些吸血鬼进食的场景,总觉得再好看的人,在这种时刻都显得狰狞,像是被本能支配,变得更像是动物而不是人。
  但盛夜不一样。
  从一个画家的角度来说,凌予殊觉得这一刻的画面很美,让他想要拿起画笔,记录下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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