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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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死于头部遭遇重击,而且是一击毙命。
  她手上绑有麻绳,脸上和屁股上有巴掌印,手腕上有掐痕。
  除此之外, 她的下/体有新鲜的撕裂伤,但是法医没有在她的身体里检测到精/液。
  当时负责这件案子的原高院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彭宏儒研究发现,一号死者手腕上的麻绳的捆绑的方法, 是军队常用的八字捆绑法,主要用于制服和束缚敌军俘虏,防止敌人逃脱。1
  他由此判定, 凶手应该是蓄谋已久, 而且很有可能是在役士兵或者是退伍兵。
  随后他们就对一号死者的人际关系展开了调查。
  很快, 他们就筛选出了三个嫌疑人。
  一号嫌疑人是个在役士兵, 一号死者以前跟他相过亲, 他看上了一号死者, 但是一号死者没有看上他,案发当天, 他正好请假回了家。
  二号嫌疑人是一号死者的邻居,他们两家的恩怨甚至可以追溯到上上一辈,案发前, 两家刚刚因为二号嫌疑人家的狗咬死了一号死者家的两只老母鸡而大打了一架。
  三号嫌疑人是一号死者的父母以前资助过的一个人, 他以前也向一号死者表白过,但是被一号死者拒绝了。
  然而就在他们针对这三名嫌疑人展开详细调查的时候, 2003年2月1号,一个钢铁厂的搬运工下班途中,路过阳台街的一条小巷子的时候,发现了一具女尸。
  她同样死于头部遭遇重击,而且是一击毙命。
  她手上也同样绑有麻绳,用的是八字捆绑法,脸上和屁股上有巴掌印,手腕上有掐痕。
  除此之外,她的下/体同样有新/鲜的撕裂伤,而且法医没有在她的身体里检测到精/液。
  毫无疑问,这两件案子的凶手是同一个人。
  可问题是,在二号死者遇害的时候,那三名嫌疑人都正在他们的严密监视之中。
  那三名嫌疑人因此洗清了嫌疑。
  高院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随后针对二号死者的人际关系展开了详细调查。
  经调查,二号死者和一号死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随后他们根据二号死者的人际关系,再次锁定了四名嫌疑人。
  然而就在2003年4月1号这天,第三名受害者的尸体被人发现了。
  高院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前期所有的努力,再次付诸流水。
  他们由此认为,这是一件连环强/奸杀人案,而且凶手是随机作案。
  根据前三名死者的死亡时间——
  2002年12月1号。
  2003年2月1号。
  2003年4月1号。
  他们推断凶手是有预谋的作案,每一次作案的间隔时间是两个月。
  所以凶手下一次作案的时间很有可能是2003年6月1号。
  为此,他们第一时间联系上了乾省军区,准备在那一天,对全市进行地毯式搜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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